1 規范的適用范圍不等于該項技術的適用范圍
《
金屬與石材幕墻工程技術規范》
JGJ 133-2001 第1.0.2條規定:“本規范適用于………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
設防烈度不大于8度的
民用建筑石材幕墻工程。”
有些幕墻設計審查單位和監理部
門根據這一條,否決了一些高度超過100m的石材幕墻工程。他們認為這一條規定就是不允許建造高度100m以上的石材幕墻工程。
這個理解是不正確的,因為規范的適用范圍并不完全等同于該項技術的適用范圍。JGJ 133規范第1.0.2條寫得清清楚楚的是“本規范適用于……..”,并沒有寫“石材幕墻適用于……..”。這一條規定了JGJ 133規范的管理范圍、有效范圍。超出這一范圍的石材幕墻工程(高度100m以上、設防烈度為9度及以上),僅僅按照JGJ 133規范來做可能已經不足夠了,其設計與施工還要另行附加相應的技術措施,進一步提高其安全
可靠性。
JGJ 133規范并沒有條文規定:不得建造高度超出100m的石材幕墻。
實踐在先,規范在后,規范是成熟經驗的總結。只有在實際工程中大量應用、技術成熟的內容才能列入規范。JGJ 133規范編制于上個世紀的1996~1997年間,頒布于2001年。九十年代我國建造的石材幕墻還不多,而且大都高度不超過100m。我們又是初次編制這樣的技術規范,為穩妥起見,規定了這本規范在高度不超過100m的石材幕墻工程中應用。當時國內還沒有建造高度100m的石材幕墻的經驗,誰也說不好會有甚么技術問題,所以暫不涉及,留待以后國內有了100m以上工程,總結經驗,再補充到規范中去。
顯然 ,
JGJ 133-2001 并沒有禁止建造高度超過100m的石材幕墻的意思,不首先建造100m以上的工程,哪來100m以上高度工程的經驗?更談不上總結經驗,修訂規范了。
沒有規范,怎樣去建100m以上的石材幕墻呢?當時的想法是:參照國外經驗;進行試驗研究;組織專家論證;加強技術措施。有了這四條,完全可以建造國內的超高石材幕墻。實際上我們就是這樣去做了,1997~2002年國內已經建造了一批高度150m以上的石材幕墻工程。
2 早在七十年前就有高度超過300m石材幕墻
其實,超高石材幕墻并不是新鮮事物。早在七十年前,1930年美國紐約就建成洛克菲勒大廈,其花崗
巖石(詞條“巖石”由行業大百科提供)材幕墻高度達319m(圖1)。1931年,帝國大廈的花崗巖幕墻高度達381m,至今這個石材幕墻的最大高度已經保持了70年(圖2)。此后40年間,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戰和戰后經濟恢復時期,超過300m的石材幕墻沒有再建過。
從1973年美國芝加哥石油大廈采用346m高的花崗巖幕墻開始(圖3),到1994年建成高度超過300m的石材幕墻工程7座。除美國外,我國臺灣高雄市的東帝士大廈也在其中(圖4~圖10)。
東帝士大廈花崗巖幕墻高度331m,經歷過1999年9.21大地震而安全無恙;高度296m的日本橫濱里程碑大廈接近300m,也經受了1995年阪神大地震的考驗(圖11)。
至于高度300m以下的國外石材幕墻工程實在太多,這里不再一一列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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