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全國各省已經開始執行2018集采目錄!
據統計,截止到目前已有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布了適用于2018年的集采目錄,尚未發布的3個地區放在文末。
政府采購,分為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兩種方式。
集中采購(主要)
采購金額<200萬元,不用招標,可協議采購。
采購金額≥200萬元,要公開招標。
有的是100萬,有的是200萬,各省情況不一。
分散采購
采購項目,沒有列入集采目錄中,各部門可自行采購。
限額標準以下的項目,不納入政府采購管理范疇。
限額標準以上的項目,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執行。
2018年各省最新集采標準
中央
目錄名稱:中央預算單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
頒布單位:國務院辦公廳
印發日期:2016年12月21日
分散采購限額標準:除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和部門集中采購項目外,各部門自行采購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100萬元以上的貨物和服務的項目、12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貨物、服務,單項采購金額達到200萬元以上。
北京
目錄名稱: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
頒布單位:北京市財政局
印發日期:2017年10月23日
分散采購限額標準:貨物/服務50萬元以上(含)、工程100萬元以上(含)
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貨物/服務200萬元以上(含)
上海
目錄名稱:上海市2017-2018年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
頒布單位:上海市財政局
印發日期:2016年9月29日
分散采購限額標準:集中采購目錄以外,貨物/服務:20萬元以上,工程50萬元以上。屬于分散采購。
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貨物/工程/服務:200萬元以上。
天津
目錄名稱:天津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
頒布單位:天津市財政局
印發日期:2017年11月13日
政府采購限額標準:20萬元。
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貨物/服務200萬元。
河北
目錄名稱:河北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河北省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和限額標準的通知(2017-2018)
頒布單位:河北省財政廳
印發日期:2016年12月29日
政府采購限額標準:貨物/工程/服務:省級50萬元(含)以上、設區市級20萬元(含)以上、縣(市、區)級10萬元(含)以上。
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貨物/服務:省級200萬元(含)以上、設區市級150萬元(含)以上、縣(市、區)級100 萬元(含)以上。
山西
目錄名稱:山西省2018-2019年度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
頒布單位:山西省財政廳
印發日期:2017年12月11日
分散采購限額標準:貨物/工程/服務30萬元以上(市縣不高于20萬元及以上)。
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貨物/服務100萬元以上(含)。
內蒙古
目錄名稱: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關于發布2018-2019年自治區本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有關政策的通知
頒布單位: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印發日期:2018年1月11日
分散采購限額標準:貨物/服務50萬元以上
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貨物/服務預算金額200萬元以上,維修改造裝飾工程類項目預算金額在2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新建房建工程200萬元以上,維修改造裝飾工程500萬元以上的工程類項目依法履行招投標程序。
遼寧
目錄名稱:2018-2019年度遼寧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
頒布單位:遼寧省財政廳
印發日期:2017年9月27日
限額標準: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金額省本級在50萬元以上、沈陽市、大連市和鞍山市在30萬元以上、其他各市在20萬元以上、縣(區)在10萬元以上的,屬于集采目錄范圍,應依法執行集中采購。
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省本級、沈陽市、大連市和鞍山市30萬元,其他各市20萬元,縣(區)級10萬元;省本級采購人單項或者批量采購預算金額在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集采目錄中所列品目的項目。
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貨物/服務:省本級、市級200萬元,縣(區)級100萬元;工程:公200萬元。
吉林
目錄名稱: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頒布單位:吉林省財政廳
印發日期:2017年11月28日
政府采購限額標準:
貨物/服務:20萬元(含);工程:50萬元(含)。
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貨物/服務:100萬元(含);工程:200萬元(含)。
黑龍江
目錄名稱:黑龍江省(省級)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資金限額標準
頒布單位:黑龍江省財政廳
印發日期:2017年12月13日
政府采購限額標準:貨物10萬元及以上,服務20萬元及以上,工程50萬元及以上。
招標方式組織采購:貨物100萬元以上(含),服務200萬元以上(含),未達到標準的貨物類采購可采用競爭性磋商、競爭性談判方式。30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
山東
目錄名稱:山東省省級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
頒布單位:山東省財政廳
印發日期:2017年10月27日
分散采購限額標準:貨物50萬元、服務100萬元(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服務為50萬元)、工程100萬元。
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貨物/服務/工程200萬元。
江蘇
目錄名稱:關于印發省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的通知
頒布單位:江蘇省財政廳
印發日期:2017年8月4日
集中采購限額標準:貨物/服務:采購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100萬元以上。
分散采購限額標準:貨物/服務:集中采購目錄內(除批量集中采購、協議供貨及定點采購外)采購預算20萬元(含)以上、100萬元(不含)以下。工程:預算100萬元以上項目和集中采購目錄以外20萬元以上。
自行采購限額標準:貨物:20萬元(不含)以下,實行網上商城采購,工程:20萬元(不含)以下實行自行采購,服務:20萬元(不含)以下(除協議供貨外)。
浙江
目錄名稱:浙江省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
頒布單位: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日期:2017年11月9日
集中采購限額標準:貨物1000萬元(含)以上,工程預算不足100萬元的小額工程,服務1000萬元(含)以上。
分散采購限額標準:貨物/服務:省級50萬元,市級30萬元,縣級10 萬元。工程:省級100萬元,市級50萬元,縣級30萬元。
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貨物/服務:省市縣三級均為100萬元。
江西
目錄名稱:江西省省本級2018-2019年度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江西省市、縣(區)2018-2019年度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
頒布單位: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日期:2017年9月11日
政府采購限額標準:集中采購目錄以外,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的采購項目由采購單位自行或委托采購代理機構依法組織采購。
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貨物/服務:200萬元以上(含)。
安徽
目錄名稱:安徽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
頒布單位:安徽省財政廳
印發日期:2017年7月19日
分散采購限額標準:貨物/服務省級滿20萬元、市、縣級滿10萬元,工程省級滿50萬元,市、縣級滿30萬元。
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省級:貨物/服務滿200萬元,市、縣級滿100萬元。
湖北
目錄名稱:湖北省2018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
頒布單位: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日期:2017年9月1日
分散采購限額標準:貨物/工程/服務50萬元(含)以上。
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省級政府采購貨物或服務項目,單項或批量采購金額達到200萬元(含)以上的;市(州)、縣級政府采購貨物或服務項目,單項或批量采購金額達到100萬元(含)以上的。
湖南
目錄名稱:湖南省2018年省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政府采購限額標準
頒布單位:湖南省財政廳
印發日期:2018年1月4日
政府采購限額標準:貨物50萬元以上,服務80萬元以上,工程100萬元以上。
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貨物、服務100萬元。
河南
目錄名稱:河南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
頒布單位:河南省財政廳
印發日期:2018年1月8日
政府采購限額標準:未列入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和部門集中采購項目目錄的,貨物、工程、服務均為省級各部門采購單項或批量預算50萬元(含)以上,市級(含省直管縣)20萬元(含)以上,縣級10萬元(含)以上。
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貨物、服務:省級200萬元(含)以上,市級(含省直管縣)150萬元(含)以上,縣級100萬元(含)以上。
廣東
目錄名稱:關于調整廣東省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通知(粵財采購〔2017〕7號)
頒布單位:廣東省財政廳
印發日期:2017年8月16日
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廣東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外的貨物、服務和工程項目的提高至100萬元。未達到采購限額標準的,不納入政府采購管理范疇。
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貨物/服務200萬元。
廣西
目錄名稱:廣西壯族自治區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
頒布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印發日期:2017年7月13日
政府采購限額標準:貨物/服務:自治區本級20萬元以上,設區市、縣級10萬元以上;工程:自治區本級30萬元以上,設區市、縣級20萬元以上。
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貨物120萬元以上,工程200萬元以上,服務80萬元以上。
海南
目錄名稱:海南省省級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
頒布單位:海南省財政廳
印發日期:2017年10月24日
政府采購限額標準:貨物/工程/服務50萬元以上(含)。
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貨物/工程/服務200萬元以上(含)。
四川
目錄名稱: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
頒布單位: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日期:2017年11月13日
分散采購限額標準:貨物/服務:省級和成都市本級50萬元以上、其他市本級和成都所轄縣(市、區)級30萬元以上、其他縣(市、區)級10萬元以上。工程:省級和成都市本級60萬元以上、其他市本級和成都所轄縣(市、區)級40萬元以上、其他縣(市、區)級20萬元以上。
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貨物/服務:省級和成都市本級200萬元以上、其他市本級和成都所轄縣(市、區)級120萬元以上、其他縣(市、區)級80萬元以上。
云南
目錄名稱:云南省2018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
頒布單位: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日期:2018年1月31日
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貨物/服務:省級200萬元,州市級120萬元,縣級100萬元。工程:200萬元。
分散采購限額標準:50萬元以上。省屬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的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由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
西藏
目錄名稱:西藏自治區2018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
頒布單位:西藏自治區財政廳
印發日期:2017年12月26日
政府采購限額標準:貨物/服務:自治區本級50萬元(含)以上;日喀則市30萬元;林芝市10萬元。修繕、裝飾及改擴建:自治區本級80萬元(含)以上;日喀則市50萬元;林芝市30萬元。
公開招標限額標準:自治區本級和除日喀則市、林芝市、山南市以外的其他地(市),單項或批量采購金額200萬元以上貨物、服務、工程類項目,應當采取公開招標方式采購(除涉密項目)。日喀則市貨物/服務50萬元(含)以上,工程200萬元(含)以上。林芝市貨物30萬元及以上實行公開招標,服務25萬元(含)以上,工程50萬元(含)以上。山南市貨物、服務、工程類100萬元(含)以上。
陜西
目錄名稱:陜西省2017-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
頒布單位: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日期:2016年11月23日
公開招標限額標準:貨物/服務100萬元(含)以上;工程200萬元(含)以上。
協議供貨、定點采購限額標準:貨物/服務30萬元(不含)以下。
自行采購限額標準:貨物/服務1萬元(含)―10萬元(不含);工程5萬元(含)―30萬元(不含)。貨物、服務采購項目采購預算不足1萬元(協議供貨除外)的不需辦理政府采購手續,工程采購項目采購預算不足5萬元的不需辦理政府采購手續。
分散采購限額標準:貨物/工程/服務30萬元(含)。
甘肅
目錄名稱:甘肅省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
頒布單位:甘肅省財政廳
印發日期:2016年12月
分散采購限額標準:貨物20萬元以上,服務/工程30萬元以上。
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貨物/服務100萬元以上。
寧夏
目錄名稱:2017年—2018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本級政府采購目錄及標準
頒布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日期:2016年12月15日
公開招標限額標準:貨物/工程/服務超過50萬元。
自行采購限額標準:年度預算金額50萬元以內(含50萬元)的工程類采購項目,年度預算金額50萬元以內(含50萬元)采購目錄以外的貨物和服務項目,由采購人依法自行組織實施采購,不再報財政部門審核;采購目錄以內的貨物和服務項目,以及目錄以外且超過50萬元限額標準的所有采購項目,擬采取自行采購方式實施采購的必須上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
小額零星采購限額標準:編制人數在100人(含)以內的,月定額標準為15萬元;101人至500人(含)以內的,月定額標準為30萬元;超過500人的,月定額標準為50萬元。
新疆
目錄名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6-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分散采購限額標準
頒布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財政廳
印發日期:2016年9月18日
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貨物/服務150萬元(含)、工程300萬元(含)。
分散采購限額標準:貨物/服務10萬元以上,工程50萬元以上。
青海
目錄名稱:青海省2017—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
頒布單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日期:2016年6月6日
相關文件:青海省財政廳關于調整省級2017-2018年度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通知
頒布單位:青海省財政廳
印發日期:2017年3月20日
政府采購限額標準:貨物/工程/服務30萬元。
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貨物/服務200萬元。
自行采購數額標準:貨物/服務:預算金額不足20萬元(協議供貨、定點采購等規定除外),工程不足30萬元。
尚未發布省市
福建:現行的是福建省省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閩財購〔2015〕38號),由福建省財政廳于2015年11月30日發布。
貴州:現行的是貴州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黔府辦發〔2015〕46號),由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于2015年12月4日發布。
重慶:上一期(2017)由重慶市財政局于2016年12月發布。
2018年是招標投標制度建設的重要一年。其一、國家發展改革委2018年會全面啟動《招標投標法》的修訂工作,并初步考慮在6月底將《招標投標法》修訂草案上報國務院;其二、財政部出臺《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8〕2號)。
“修法”及一些新的改革思路,將為行業發展帶來深遠影響,這些最新的政策你深入了解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