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企業里,有這樣一個永恒的話題,建筑施工是采用清包工省稅還是包工包料省稅?
隨著《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文件的出臺,建筑企業的稅率由3%的營業稅變為11%的增值稅,建筑企業與甲方進行工程結算時,計稅的銷售額中必須包含材料價值繳納增值稅,因此,選擇清包工形式或包工包料形式,對建筑施工企業來講尤為重要。
包工包料合同,是施工企業的上上策
營改增后,建筑業增值稅的稅率是11%,我們簽包工包料合同,我們給業主開具發票上交的增值稅是11%,材料費可以抵扣17%,材料費按60%計算,60%*17%=10.2%,所以營改增后材料費可以抵扣10.2%,我們只交0.8%的增值稅,比營改增之前的3%降低了2.2%,只從材料費的角度來看,營改增之后,簽訂包工包料合同,增值稅降低了2.2%。
人工費,營改增之后是很難抵扣的,人工費占工程的20-30%,我們暫且按30%計算,總包開給業主的票交11%的增值稅,30%*11=3.3%,因此,從人工的角度來看增值稅,比營改增之前增加了0.3%。
包工包料的情況下,材料費降低了2.2%的稅,人工費增加了0.3%的稅,總的算了降低了1.9%的稅,在不考慮其他輔料的情況下,營改增之后我們簽訂包工包料合同,一定比營改增之前稅負更低,因此,我們與業主談業務的時候,能夠簽成包工包料合同,是施工企業的上上策。
施工企業如何才能簽成包工包料合同
1、與政府部門簽訂包工包料合同
業主有兩類,一類是房地產開發公司,一類是非房地產開發公司,比如說工業企業,政府部門,像道路、施工、基礎設施、政府的樓宇,營改增之后只有房地產企業、工業企業是需要抵扣的,政府部門不需要抵扣,所以政府如交通廳修道,我們的主休理交通廳,還有給政府做的辦公樓,政府不是企業不需要抵扣,當業主是非房地產開發企業、非工業制造業的情況下,一定想辦法簽訂包工包料合同。
2、 業主指定品牌,施工企業購買材料
業主自己要采購材料的情況下,施工企業無法抵扣的,因此要和業主溝通,法律形式上簽訂包工包料合同,業主可以自定供應商品牌,施工企業自行采購,材料費可抵扣17%。
3、業主采購材料,施工企業支付供應商資金
有的業主可能不會指定供應商,非要自己去采購材料,這時候要談判溝通,讓業主成為你的采購員,讓業主代替我們去采購,簽采購合同時,要和我們建筑企業簽合同,合同簽訂以后,資金是業主付給供應商還是施工企業自行支付給供應商,根據財稅[1994]26號文件規定,代購行為是不能墊資的,所以如果業主自己要買的情況下,一定要溝通好細節。
(1)從合同上簽訂形式上看,和業主還是要簽包工包料合同;
(2)業主去買材料,以建筑公司的名義去采購;
(3)采購款的支付方式,由業主把款支付給建筑公司,建筑公司再把款支付給材料供應商,供應商把發票開具給建筑公司。
4、 業主采購材料,并支付供應商資金
根據國稅發[1995]年192號文件第1條第3項規定,票款不一致的,不能抵扣進項稅,因此,如果業主直接把款支付給供應商,供應商雖然把發票開給了建筑公司,因為票款不一致,所以不能抵扣進項稅。
在業主一定要把款支付給供應商的情況下,有以下兩種方法可以規避不能抵扣進項稅的風險:
第一種方法:業主每次付款給供應商之前,施工企業先給業主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比如業主給供應商付了60萬元的采購款,我們施工企業就先給業主開60萬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讓業主先收到票,再把款付給供應商。同時,施工企業、業主、供應商三方簽訂委托協議,施工企業委托業主將材料采購款支付給供應商。
第二種方法:如果施工企業不開發票,施工企業和業主之間要簽訂一份無利息的借款協議,然后在簽訂三方委托付款協議,約定由業主將材料采購款直接支付給供應商。